阳明山国家公园是我国台湾地区最早的国家公园之一,前身为日本侵略时期成立的“大屯国立公园”。位于台北市近郊,行政区域包括台北市北投区、士林区,新北市的万里区、金山区、三芝区、淡水镇一带;地理上则属于大屯火山汇区域,1985年9月1日公告计划,1985年9月16日成立管理处。
阳明山原名草山,泛指大屯山、七星山、纱帽山、小观音山一带的山区,而非单指某座山峰。名称由来因清朝时期此地官府忧虑贼寇可匿于林中窃取硫磺,故定期放火烧山满因此整个山区只能长出五节芒这类的芒草。
1932年日本侵略时期成立“大屯国立公园协会”,将大屯山地区列入所谓“国立公园”的范围。1937年12月27日,“大屯国立公园”与“次高太鲁阁”、“新高阿里山”两处“国立公园”同时成立,直到日本战败。唯当时的“大屯国立公园”尚包括淡水河对岸的观音山。
1950年,蒋介石为纪念明代学者王阳明,将大屯山、七星山、纱帽山、小观音山一带,原名草山的山区改名为阳明山。1962年,当时的台湾省公共工程局开始规划阳明山国家公园,初步规划面积为28,400公顷,包括北海岸、观音山与大屯火山群。
1985年9月16日,经过多年规划并解决土地资源纠纷后,阳明山国家公园正式成立,其范围以大屯火山汇的中心地带为主,并未包含初期规划中的观音山,北海岸亦不含之。2002年10月17日,上述两地区另行由台湾地区“交通部观光局”规划成立北海岸及观音山国家风景区。